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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9-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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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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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148
一、主办单位:皖西学院
二、比赛时间:2009年10月29 日至
三、比赛地点:皖西学院(本部)运动场
四、竞赛项目:田径、拔河、球类、健美操、24式太极拳和教工趣味呼啦圈、乒乓球托球
五、参赛办法:
(一)以系、机关党总支、后勤服务总公司为单位组成代表团。
(二)各系分为学生队、教职工队,分别计算团体总分。
(三)体育系代表团参加学生组比赛,仅记成绩不参与总分计算。
(四)各单位代表团由运动员、工作人员和观摩运动会的学生、教职工组成,各代表团设团长、副团长和联络员各一人。
六、运动员资格:
(一)必须是全日制在校学生和正式教职工。
(二)各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竞赛要求,健康事宜由各参赛单位负责。
(三)符合参加各项竞赛规程的规定。
七、竞赛办法:各项目按单项竞赛规程、规则执行。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按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学生组、教工组分别计算)录取前6名,并给予奖励。团体总分按各单位参赛运动员在各大项比赛中的得分之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以获得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二)各项目均录取前6名,若该项报名不足6名,则递减1录取,名次得分不变。
(三)球类(男子篮球、女子排球项目录取前八名)
(四)大会设“优秀组织奖”和“精神文明奖”。
九、报名:
(一)各代表团按团部人员名单及具体参赛项目和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名单。报名截止日期为
(二)每个运动员限报1个大项。
(三)各项报名表电子表格在体育系网页中下载,报名必须按照各项竞赛规程要求逐栏填写,学生报名表于
十、报到:
十一、其他:
(一)裁判员:由体育系教师及部分学生组成。
(二)安全保卫:由保卫处负责。
(三)裁判员证、运动员证、号码布由大会统一制发。
(四)学生运动员持学生证等身份证明参赛,不得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该名运动员比赛成绩并扣除该名运动员所在单位的团体总分10分。
十二、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皖西学院第九届体育运动会田径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2009年10月29 日至
二、竞赛项目:
(一)男子甲组:
4×
(二)女子甲组:
(三)男子乙组(体育系组):
(四)女子乙组(体育系组):
(五)教工男子组:
斤)
教工女子组:
比赛分两个年龄段,45岁以上者为中老年组(1964年元月一日前出生),其余为青年组。
三、参赛办法:
(一)甲组每队限报男、女运动员各20名,领队1名,教练员1名。
(二)各组别、各单项、甲组各队限报运动员3名,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可兼报一项接力。
(三)接力项目另外专门组队参赛,每队可报男、女各4人。
(四)乙组(体育系组)每队报名人数不限。
(五)教工组每队报名人数不限。
四、竞赛办法:
(一)参照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
(二)比赛器材由大会统一提供。
(三)径赛项目:
(四)田赛项目:跳高、跳远、铅球为一个赛次,按成绩取前6名。
五、录取名次:
(一)各单项按成绩录取前6名。若该项目报名不足6名,则递减1名录取,名次得分不变。
(二)单项第1-6名分别按7、5、4、3、2、1计分,接力项目计分加倍。
(三)各参赛队得分分别计入该项目总分。
六、各参赛单位自行组织参加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皖西学院第九届体育运动会健美操和二十四式太极拳
及教工趣味呼啦圈、乒乓球托球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2009年10月29 日至
二、竞赛项目:
(一)健美操: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第二套五级套路
(二)二十四式太极拳
(三)教工趣味呼啦圈
(四)教工乒乓球托球
三、参赛办法:
(一)健美操。每代表团组一个队,每队限报运动员12人(男、女各6人)。
(二)二十四式太极拳。每代表团组一个队,每队限定报运动员20人(男、女各10人)。
(三)教工趣味呼啦圈,每队报名人数不限,比赛不分性别。
(四)教工乒乓球托球
(五)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
四、竞赛办法:
(一)健美操。
1、各队上场顺序抽签确定。
2、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第二套五级套路
3、自编一套健美操,时间为1分45秒,有加减5秒的宽容度。
4、音乐自选,动作每10秒为20-24拍。
5、自编操要有3次队形变化。
(二)二十四式太极拳。音乐、动作按规定,各队上场顺序抽签确定。
(三)评分。
1、起评分10分。
2、动作整齐且与音乐节奏相符,服装统一,精神面貌好。
3、上、下场队伍整齐。
4、五名裁判员评分累计得分,积分高的队名次列前。
(四)趣味呼啦圈。
1、队员上场顺序抽签确定。
2、以队员在规定时间(3分钟)内在身体躯干上旋转的一个呼啦圈旋转数目多少录取名次,数目多者名次列前。
(五)乒乓球托球
1、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是否举行预赛。
2、参赛队员持规定乒乓球拍,拍上放乒乓球跑
3、击球判为成绩无效。
4、球落地捡起后必须把球放于球拍上后才能继续比赛。否则判为成绩无效。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录取前6名并给予奖励,参赛队不足6队(含6队)的则减1录取(教工队只有一人参赛不减1录取),名次得分不变。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名次并列,得分按所在名次得分相加平均记分。
(二)第1-6名分别按14、10、8、6、4、2分计分;教工趣味呼啦圈和乒乓球托球
(三)各参赛队得分分别计入该项目总分。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