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秋学期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4-10-17
  • 发布人:
    体育学院
  • 浏览次数:
    22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和数据上报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24级、2023级在校大学生(不含专升本)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同时2022级、2021级缓测(补测)的学生参加本学期测试,请各学院辅导员大力宣传,积极动员,认真做好测试工作。测试工作相关要求安排如下:

一、测试负责人

1.室内体测: 段丽

2.室外测试:大学体育课教师

2.体测数据录入整理: 段丽

二、测试项目

 

1. 室内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2.室外测试项目:50米、800米(女)、1000米(男)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

室内项目1021——1130日,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周从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101810,周三上午调休。

 

室外项目:(120242023室外测试时间1021——1130,由大学体育俱乐部授课教师负责测试。

        22022级、2021室外缓测、补测时间1116日,如遇下雨天往后顺延。

2.测试地点

室内项目:学生第四食堂旁“智能体测实验室”。

测试程序:(1)按照“App下载认证注册及体测成绩查询流程”扫码认证。

(2)网上预约,每天的预约名额为490。(不预约不能进行体测

(3)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智能体测实验室”参加测试。(见附件1

三、体测成绩提交截至时间

学生体质测试成绩提交截止时间2024121日。

四、测试注意事项及要求

1.请各学院通知并组织好本学院的学生按上述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2.请参加体测的学生务必携带本人的身份证。

3.学生测试前请按照“App下载认证注册及体测成绩查询流程”扫码认证。

4.室内测试遵守测试中心相关规定,耐心排队等候;遵守测试程序,听从测试工作人员安排;确认测试完毕请立即离开测试中心。 

5.学生在测试完成后,现场核实测试教师所记录的成绩,对本人或他人成绩有异议者,请于测试现场提出,逾期不予处理。

6.参加测试学生均应穿运动服、运动鞋;测试前须做好准备活动,忌空腹、饱腹进行测试;如出现身体不适,则立即停止测试。

7.室内项目可重复三次测试,测试成绩取最高值。测试期间自觉遵守测试秩序,如有代测,按照考试作弊处理。

8.各学院辅导员和各班班长及体育委员认真学习测试要求,做好体质测试的宣传工作。

五、体测免测、缓测说明

1.凡有以下疾病的可以申请免测:①呼吸系统疾病:气管炎、哮喘、肺病等;②心脑血管疾病:心率不齐、心脏病、高血压等;③循环系统疾病:糖尿病、肠胃炎等;④运动系统疾病:关节或肌肉有炎症或者出现损伤。学生须在测试前提交《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件2并附三甲级以上近一年的医院证明材料(包括医院证明、病历、处方和相关疾病证明)等,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免测。参加保健体育课的学生免于测试,不需要办理免测手续。

2.符合免测条件的同学,请在步道乐跑APP手机端上提交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或照片,审核通过者即可免测。(操作步骤体质测试---免测申请---上传病例及免测申请表(申请原因)---提交)

3.申请免测的学生需测试身高体重、肺活量项目。

4.以下情况可以申请缓测:患有剧烈运动急性疾病(短期可康复)及事假的学生可申请缓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缓测申请表》(附件3,因疾病,附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证明材料,因事假,由所在学院进行认定。凡申请室外缓测的学生于1116日完成测试,无故不参加测试的按缺考处理,不予补测。

5.提交免测申请表时间:1021---1116

6.免测申请注意事项: (1)体测免测申请、相关病情材料需录入学生体测档案,需如实填写,免测申请有效期仅限当年。(2)申请表需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网上审核通过后包括相关支撑材料一并交到“智能体测实验室”(3)以上材料缺少任何一份或没有学院公章,智能体测实验室不予受理免测申请,审核不通过者必须参加当年测试。

六、体测成绩评定

1.学年成绩评定,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2.毕业成绩评定,按学生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3.成绩的使用,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良好者,健康跑免跑;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4.本学期体质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体育课总评成绩不及格。

七、测试医护保障

  1.救护点:体育教师休息室(田径场北门)。

  2.120待命地点:校医务室。

八、其他事项

1.2024级辅导员通知各班班长加微信号“24级体测负责班干群”,测试相关工作在群里通知,请各班班长及时关注群通知。(联系人:段丽,电话:15056231069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评价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标准,也是学生评优评奖、毕业的基本条件之一,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再次明确提出“加强学生体育课程考核,不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者不能毕业”。

3.体质测试合格率和优秀率是省教育厅对学院目标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请各二级学院加强宣传工作,让学生真正重视起来体侧工作,引导、督促学生加强体育锻炼。

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内容及评分方法。(附件4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缓测申请汇总表.doc《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缓测申请汇总表.doc

附件1:智慧体测测试流程及预约时间安排表.docx附件1:智慧体测测试流程及预约时间安排表.docx

附件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测申请表(新).docx附件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测申请表(新).docx

附件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缓测申请表(个人).doc附件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缓测申请表(个人).doc

附件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内容及评分方法.docx附件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内容及评分方法.docx

                 


                 体育学院

                  20241016